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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刷烟套现,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字号:    】        时间:2025-12-15      

  (本网讯 通讯员 杨凯程)“兄弟,有条路子,用云闪付刷烟套现,只用跑腿买东西交到我手上就能赚好处费,干不干?”
  “刷个码套几条烟,就能得到高额利润,还有这种好事?”

  近日,由西塞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这起看似普通的“帮朋友忙”案件,背后却隐藏着为电信网络诈骗“洗白”赃款的犯罪链条。

  2025年6月,陈某的朋友唐某找到他,声称有一条“云闪付支付”的套现渠道,邀请陈某去各个商店刷卡购买香烟或直接套取现金,并承诺事后支付可观的好处费。

  尽管陈某心里清楚,这钱“来路不正”,很可能是在洗钱,但在利益的诱惑下,他还是点了头。

  在随后的操作中,陈某根据唐某的指示,前往多家商店与老板商谈“刷烟”或套现金额。谈妥后,唐某便将诈骗受害人的云闪付付款码截图发送给陈某,陈某再在店内通过手机展示该付款码,由商店的扫码枪或POS机完成支付。通过这一系列操作,上游诈骗犯罪所得的非法资金,就被巧妙地“洗”成了实物香烟或现金。

  经查,陈某通过上述方式在三家商店共计转移资金40875元,其中已查实涉诈骗案件2起,陈某本人从中非法获利9278元。

  西塞山区检察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守住底线,莫成“套现工具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没有“轻松”的快钱

  “展示二维码就能赚钱”、“借个卡过个账就有报酬”……这些话术是不法分子精心编织的陷阱。所有看似“无本万利”的好处背后,都可能藏着让你沦为犯罪“工具人”的深渊。

   守住法律底线,就是守住自己的人生。

  切勿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支付账户、收款二维码等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也绝不要替他人进行“刷单”、“套现”、“跑分”等操作。这些行为都可能涉嫌洗钱、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名。

  下一步,西塞山区检察院将继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追赃挽损,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同时通过更多鲜活的案例,做好普法宣传,帮助大家识破骗局,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