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尹黎明、张雅斌、张珣)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4 月 28 日下午,西塞山区检察院举办“每月案例讲评”活动第一期,聚焦最高检新制定的《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控告申诉业务负责人严钧以《〈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若干问题》为题,为全体干警带来了一场深入浅出的分享交流会,全体干警积极参与,认真学习。
会议伊始,严钧简要介绍了《规定》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一直以来,西塞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信访工作,此前已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多种形式,层层深入学习领会《规定》精神,确保充分理解其内涵与要求。
在此次“月讲评”活动中,严钧对《规定》的 7 章 44 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他从信访工作的新格局、信访案件事项处理及形式、多元化解手段等多个方面,为检察信访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规范指引。同时,他还结合实际办理的具体案事例,深入分析了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让干警们对信访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更深入的理解。
为增强交流互动,此次活动专门设置了自由发言与现场问答环节,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婧主持座谈交流。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踊跃发言,围绕业务交叉中的困惑难点和心得体会展开热烈讨论。
“新出台的《规定》中,司法警察是否有新增职责和履职新思路?”
“控申部门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如何协同配合化解矛盾争议?”
“对于被害人不服裁判结果的,是否可以建立检法定期联合接访机制?”
“对于跨区域检举控告事项应当如何处理?律师控告辩护权利未得到充分保障,最终如何办理?”
部分干警针对工作实务问题,围绕《规定》的具体落实,提出了疑问和个人见解。
“当群众带着情绪来访,如何有效安抚情绪、引导沟通?”“建议对综治中心轮值干警进行充分培训,从而更好服务群众,把好入口关。”部分干警则针对接访技巧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书记员袁春燕回顾了自身在区综治中心、“晨鹭驿站”轮值的接访经历,真情流露地分享了自己的体会。她提到,在值班时,一位老人因纠纷反复来访,她发现,比起快速给出法律解答,耐心听完老人的倾诉更能缓解情绪。袁春燕总结了三点体会:第一,倾听是化解矛盾的起点,为后续沟通架起了信任的桥梁;第二,专业与共情相辅相成,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面对复杂信访问题暂时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耐心倾听、共情回应也能安抚群众情绪;第三,回访是责任的延续,通过建立台账、定期回访,兑现“事事有回音”的承诺。袁春燕表示,区综治中心和“晨鹭驿站”的窗口虽小,却是连接群众与检察机关的“情感纽带”,承载着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每一次俯身倾听、每一次耐心回应,都是在用行动擦亮为民服务的鲜亮底色。袁春燕的真诚发言赢得了现场阵阵掌声。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琛与分享人严钧一同为大家答疑解惑。他们结合多年丰富的办案接访经验,为青年干警们提供了宝贵的指引。张琛强调,干警们要坚持“多解释少回避”,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白话,把法理、事理、情理讲清道明,“先理顺情绪、再理清事情”是化解矛盾的核心要义。严钧分享道,只有以心换心,才能让群众从最初带着疑虑“上门访”,转变为最终满怀信任“满意归”。现场讨论氛围热烈,交流内容涵盖各业务条线,此次活动不仅是一场精彩的业务分享会,更是一次务实的业务研讨会,进一步深化了干警“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促进了实质性的业务融合学习与干部素能提升。
活动最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婧以“池塘效应”作喻,对全体干警寄予殷切期望。她表示,大家的每一次努力、每一点点进步,即使在短期内看不到明显效果,只要长期坚持,终将收获成长。她希望大家以“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为契机,把案例讲评作为“练兵场”,在分享中拓宽视野、在碰撞中激发灵感,通过厚积薄发,让个人的“小智慧”汇聚成推动检察工作的“大能量”。
据悉,西塞山区检察院将项目化常态化开展“每月案例讲评”活动,每月定期围绕不同主题搭建交流平台,通过在研讨中精进业务、在分享中凝聚共识,切实将交流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的具体举措,实现以讲促学,以评增效,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