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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沉浸式”参与案件评查, 助推办案提质增效

【字号:    】        时间:2024-04-30      

  本网讯(通讯员 陈璐 严钧)“能够把案件晒在阳光下,自觉接受监督,体现出检察机关的自信与担当,通过参与此次监督办案活动,我深深感受到检察机关对案件质量负责任的态度,也让我们对检察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今后我将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为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司法贡献自己的力量。”日前,应邀参与监督活动的人民监督员不禁感叹。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4月24日,西塞山区检察院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常规案件和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此次评查活动特别邀请了2名人民监督员“沉浸式”参与,从2024年第一季度已办结案件中随机抽选11件,案件涵盖了刑事、民事、未成年人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四种类型。评查案件前,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周豫军向受邀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此次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工作方案内容、流程、保密事项,并对优质案件、合格案件、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等四类案件标准详细解读。

  随后,受邀人民监督员采取查阅纸质卷宗方式,严格按照评查标准和评查细则对案件的办理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社会效果、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评查,逐案填写《重点案件评查情况登记表》,期间,还就案件办理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与检察官展开深入交流。针对评查中发现的个案问题,人民监督员一一列明,形成最终意见书面反馈各承办检察官,并分别规定了整改期限。

  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不断丰富监督活动形式,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持续提升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的有力举措。下一步,院将继续加强与人民监督员联系,不断探索更多有利于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提质量,全面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