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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刘玲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字号:    】        时间:2022-01-04      

 

    本网讯(通讯员 尹黎明 曹中荣) 刘玲,女,中共党员,现任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副科长、级检察官。从事未检检察工作七年来,她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先后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全国“七五”中期普法先进个人、“荆楚楷模”“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黄石楷模”等荣誉称号。 

 

    一、倾心办案,春风化雨润心田 

    刘玲始终秉持“孩子的事是天下的事”工作理念,全方位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性司法。“不放弃每一个失足的孩子”是她的一贯追求,为挽救每一起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她竭尽全力,积极探索完善社会调查、亲情会见、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以及心理疏导、社会化帮教、跟踪回访、犯罪记录封存等多项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检察制度,认真践行“捕诉监防帮”一体化的办案新机制,成为黄石地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一面旗帜和先进典型。从2020年起,全市城区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集中统一至西塞山区检察院办理,她牵头建立“检察官+司法社工+儿童专家”专业办案团队,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55人,批准逮捕15人,不批准逮捕40人,不捕率7,3%;受理审查起诉3643人,起诉14人,相对不起诉17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非刑罚适用率68%

 

    二、用心帮扶,大爱无疆护心灵 

    “以严厉目光对事,以悲悯之心对人”,刘玲办案不仅追求法律效果,更要兼顾社会效果。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留守儿童、贫困未成年人的比例极高,为化解涉案未成年人的身心创伤,刘玲结合办案经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确立了“归口办理、隐私保护、法律援助、心理辅导、被害预防”办案制度,为5名未成年人被害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2021年,在开展营业性娱乐场所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工作中,刘玲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受侵害未成年人开展全面救助,精准帮扶为1名未成年受害人协调解决就学及课外辅导问题。2020年以来,刘玲带领团队积极参与、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共计98人次,法律援助43人次,心理疏导380余次,亲职教育110余次,帮扶教育200余人次。同时积极推动与市公安局、市妇幼保健院、区妇联、团区委、牧羊湖街道等多家单位联合建立起“晨鹭”工作室、未成年人关护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联合工作室、模拟法庭等预防帮教“五个平台”, 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法律制度,真正贯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没有止境”要求。2020年,西塞山区检察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三、尽心教育,传播法治守正义 

   “让孩子们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保护自己”,这份美好的心愿让刘玲甘愿花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们。刘玲带领团队到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增强安全自护,远离校园欺凌”、“女生课堂”、“保护生态环境”等主题教育共计300余次,播放防性侵、防欺凌法制宣传教育片200余场,发放青少年自护手册10000余份,立足“晨鹭”工作室、未成年人关护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走出去+请进来”打造出了亮眼的“晨鹭”普法品牌,邀请辖区中小学师生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沉浸式普法教育,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次,实现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法治教育覆盖率100%,有力提升法治宣教实效。